咱们今天聊一个事儿,听着就让人心里堵得慌。
这事儿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,说的是一个五岁的姐姐,在车里调了一下座椅,没想到就把后排两岁多的亲弟弟给压死了。
听到这,谁心里能好受?
孩子是家里的宝,出了这种事,父母的天都塌了。
可接下来发生的事,却让很多人从同情转向了质疑,甚至是批评。
因为这对悲痛万分的父母,在安葬了孩子之后,转身就把汽车厂家给告上了法庭,张口就要赔偿两百万。
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
是车子真的有致命的设计问题,还是父母在推卸责任?
这事儿值得我们每个人好好想一想。
事情发生在上海,去年五月份一个普通的上午。
一位姓宗的先生开着自家的商务车,带着老婆和两个孩子出门,据说是准备去医院。
当时车里的情况是这样的:爸爸开车,妈妈坐在副驾驶,五岁的大女儿坐在第二排,而只有两岁七个月的小儿子,一个人被安排在第三排,手里拿着个手机在玩。
车子开到半路,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了下来。
可能就是那么一瞬间,妈妈不经意地往后回头看了一眼,结果这一眼,让她看到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恐怖画面。
她发现,第二排的座椅被调到了一个非常低的位置,而小儿子的头,正好被这下降的座椅给死死地卡住了,整个小身子都蜷缩在座位下面,一动也不动。
这一下,车里瞬间就炸了锅。
妈妈的尖叫声把爸爸吓了一跳,他赶紧把车停到路边,冲到后排。
可那时候,孩子已经没了呼吸。
夫妻俩魂飞魄散,赶紧把孩子往医院送,但医生也回天乏术,那个才来到这个世界两年多的小生命,就这样没了。
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“缺氧缺血性脑病”,说白了,就是大脑长时间缺氧造成的死亡。
一个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,就这样被撕碎了。
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,听到这里都会感到万分悲痛。
可接下来的发展,却让事情的味道变了。
在处理完孩子的后事之后,宗先生夫妇做出了一个让公众哗然的决定:起诉汽车生产商。
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三点。
第一,他们认为这辆车的座椅设计有缺陷,说这个电动的座椅在下降的时候,如果碰到东西,为什么不能像电梯门一样自动弹回去或者停下来?
第二,他们觉得座椅下压的力量太大了,不安全。
第三,他们说车上没有贴上足够显眼和直接的警告标志,厂家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。
所以,他们要求车企公开道歉,并且赔偿医疗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,加起来一共两百万。
这个诉状一递上去,汽车厂家那边也觉得特别冤枉。
他们也拿出了自己的说法。
首先,厂家说他们的车是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,出厂的时候都经过了合格检验,座椅的调节方式也是市面上很常见的手动调节,没毛病。
其次,关于警告的义务,厂家说他们早就尽到了。
在随车给每位车主的《用户手册》里,用又粗又黑的字体清清楚楚地写着:“必须为儿童配备和安装儿童安全座椅”,还有“错误安置儿童可能致命”这样的话。
厂家认为,该说的都说了,该提醒的也提醒了。
最后,也是最关键的一点,厂家直接指出了问题的核心:这起悲剧的根本原因,是家长自己没有尽到监护责任。
法律明文规定,小孩子坐车要用儿童安全座椅,可一个两岁多的孩子,为什么就这么直接放在第三排?
而且,怎么能让一个五岁的孩子,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,随便去操作车里的各种开关按钮呢?
双方各执一词,最后这事儿就闹到了法院。
法官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审理,最终给出了判决。
法院认为,这辆车的设计符合国家规定,厂家也在说明书里尽到了警示的义务,所以车子本身没有法律上的过错。
反倒是孩子的父母,存在着多项失职。
比如,没有给年幼的孩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,这是违反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;再比如,在行车过程中,对后排的两个孩子,尤其是一个只有两岁的幼儿,缺乏必要的关注和看管,导致了危险的发生。
所以,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,判决汽车厂家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主审法官在事后说了一句非常深刻的话,他说:“监护不到位,再安全的车也保护不了孩子。”
这句话,可以说是一语中的,说到了所有问题的根子上。
我们不妨也冷静下来想一想,一个两岁的孩子,被那么重的座椅压住头部,他难道不会因为疼痛和窒息而哭喊、挣扎吗?
肯定会的。
那为什么坐在前排的父母,在孩子被压住到失去呼吸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,竟然什么都没听到,什么都没发觉?
答案可能只有一个,就是他们当时的心思,根本就没在孩子身上。
父亲要专心开车,这可以理解,但坐在副驾驶的母亲,难道不应该时刻留意后排两个年幼孩子的动静吗?
这起事件也把一个长期被我们忽视的问题,血淋淋地摆在了台面上,那就是儿童乘车安全问题。
有数据显示,咱们国家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低得惊人,可能连百分之一都不到。
很多人都觉得,抱着孩子最安全,或者让孩子自己坐在后排,只要自己开慢点就没事。
可事实是,一旦发生紧急刹车或者碰撞,一个没有被固定的孩子,会像炮弹一样飞出去,后果不堪设想。
法律规定要用,不是为了罚款,是为了保命啊!
可这对父母,让一个两岁多的孩子独自坐在第三排,连最基本的安全座椅都没有,这哪里是在带孩子,这简直是在拿孩子的生命开玩笑。
法院的判决出来后,网上的舆论几乎是一边倒。
绝大多数人都不支持这对父母。
有网友说:“自己看不好孩子,赖车有问题,这是什么逻辑?”还有人说:“这跟自己走路不看路摔倒了,回头去告路不平有什么区别?”甚至有人讽刺说:“不止要告车企,应该把那个红绿灯,还有马路都一起告了,每个都赔两百万。”这些话虽然听着有点尖刻,但反映出的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情绪:我们同情你的遭遇,但我们不能认同你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。
成年人,尤其是为人父母,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当悲剧发生时,第一反应不是反思自己的过失,而是想方设法找个对象来“甩锅”,甚至想从中索取巨额赔偿,这种心态,是大家普遍不能接受的。
当然,也有人提出,汽车的设计是不是可以更人性化一点,比如把防夹功能作为所有电动座椅的标配?
这种讨论是积极的,技术永远有进步的空间。
但我们必须清楚,技术和安全配置,永远只是辅助,它只能提高安全的下限,但永远代替不了人的责任心。
再先进的科技,也防不住人心的大意。
这起悲剧,最让人心痛的是那个逝去的孩子,而另一个让人揪心的,是那个五岁的姐姐。
她可能一辈子都要活在“是我害死了弟弟”的阴影里。
父母的这场官司,无论输赢,都无法减轻这个家庭的痛苦,更无法挽回已经失去的生命。
它更像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我们在安全意识上的巨大欠缺,也提醒着每一个家长:孩子的安全,永远是第一位的,这份责任,沉甸甸的,谁也无法替代,更无法转嫁。




